用舊手機號碼被追數恐嚇

蘋果日報 2003/04/22 08:00


「出咗個手機之後,不斷收到財務公司追數電話,又粗口,又恐嚇,真係好驚。」
林先生向本報投訴稱,自從他今年二月在ONE2FREE電訊公司出了一個新手機號碼給家人使用後,即不停接到追數電話,甚為滋擾。

ONE2FREE卸膊
經林先生了解,原來追數對象是該手機號碼的上手用戶,「最慘係上手用戶將佢個家居電話都飛埋條線落我度,追數電話一日多過一日。」林先生又斥上手用戶手法卑劣,「佢自己欠人錢,就搵我嚟避債,好冇道德。」
他說曾向ONE2FREE求助,但對方只表示「冇辦法㗎啦,一係你轉另一個號碼,但要付三百元。」他欲「斬腳趾避沙蟲」,中止使用該手機號碼,但ONE2FREE卻指他已簽署合約,如停台會被收取五百元毀約費,他頓感進退兩難,「個手機號碼係佢畀我嘅,有問題竟然要我自己承擔,𠵱家用又唔係唔用又唔係。」

本報轉介才免費
林先生自歎倒楣,「真係唔好彩,揀咗個咁嘅手機號碼,又冇人幫到我。」
ONE2FREE公關部函覆本報查詢時稱,一般情況下,於客戶中止合約後,會將有關手機號碼保留三個月,以便客戶可在此段期間重新使用,若客戶不再使用,有關號碼保留一段時間後,經由電腦系統重新分配。
另若客戶上台後欲更改號碼,會被收取手續費。
林先生向本報表示,經本報轉介其投訴後,ONE2FREE才答允免費為其更換另一個手機號碼。(○四○八○三)
回應:半年內可用舊號碼
電訊管理局函覆本報稱,手機號碼是珍貴的公共資源,為確保有效運用,被收回的號碼都會被重新使用,但由於在短期內重新使用收回的號碼,有可能會對新用戶造成滋擾,因此電訊管理局曾就此向業界進行諮詢。經檢討後,電訊局長認為在六個月內,重新使用收回的號碼恰當。
現行一般電訊營辦商會向欲更改號碼用戶收取費用,以支付行政開支,用戶如遇到電話滋擾,可向營辦商反映,尋求處理方法。至於要求中止合約而被徵收罰款問題,由於涉及營辦商與用戶合約,即雙方商業協定,因此用戶應向營辦商反映。

電話滋擾應報警
電訊管理局又稱,蓄意以電話滋擾別人,屬刑事罪行,受滋擾人士可報警,由警方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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