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前記者渉偷拍女同事胸部 事主指相信是被告個人興趣
偷拍裙底周展鴻明報首席記者
《明報》前首席記者於2015年在任期間涉於兩個月內以手機偷拍3名女同事的胸部或裙底,案件今開審,事主X於屏風後作供,被裁判官問及為何在被偷拍後的兩個月始報警,她語帶激動指:「佢(被告)係明報首席記者,佢對明報嘅value好大,甚至大過我,我上司可能會包庇佢,如果告發失敗唔炒佢,我要繼續同佢合作」,X說及此時語帶激動。
事後已離職的被告周展鴻(37歲)被控3項目的在於使其本人或他人不誠實地獲益而取用電腦罪,指他於柴灣嘉業街明報工業中心17樓的辦公室內,三度以iPhone6偷拍3名27至31歲事主影片及照片,首先是於2015年6月1日偷拍X胸部,同月27日及8月21日偷拍Y及Z裙底。
據X供稱,她於2015年6月1日首日調到「焦點」組上班,被告是其上司,她彎身從櫃桶執東西時發現被告用手機拍她胸部,自此她加以提防,至同年8月21日,她發現被告拍攝同事Z的裙底,遂於同月23日報警。
裁判官問及有沒有擔心被告會將相片外傳,X指沒有如此想過,相信「係被告personal intere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