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方大律師昨在庭上申請更改保釋條件,指被告沒有案底,現時保釋條件規定她不准離港;惟被告須於4月上旬陪同7歲幼子往內地參加遊學團,故希望屆時可離境。主任裁判官練錦鴻批准辯方申請,但將保釋金由1,000元增加至1萬元。
據了解,其中3個涉案戶口是被告年幼時與胞兄聯名開立的戶口,她早忘記。另一個戶口則是她與前夫李燕強的公司戶口,但公司於幾年前已停止營運,她亦以為自己在戶口內的名字已遭註銷。
消息續指,吳的前夫早年經營的士買賣生意,近日從事物業租務,身家過千萬。兩人於2004年結婚,至2012年吳以行為不合理為由申請離婚,獲法庭批准。吳育有一對10歲及7歲的子女,現時正就撫養權及贍養費問題與前夫進行訴訟。吳雖間中擔任兼職舞蹈員賺取生活費,但經濟拮据,即使已獲律師減價,仍捉襟見肘,故欲申請法援減輕負擔,詎料惹上另一宗官司。
吳鹿婷父親吳敏倫被譽為性博士,擔任過港大精神科學系教授、香港性教育會副會長等職位,曾在瑪麗醫院開設全港唯一公立醫院內的性診所,他退休後,診所因資源問題關閉。吳敏倫與妻徐梅育有一子一女,兩夫婦恩愛40多年。他曾謂:「我兒女都找我做感情顧問,我有一直幫佢mon住,因為感情好一定要性情好,但即使我兒女好,都只係一半,另一半唔係我教嘅嘛!」記者向吳敏倫查詢,他以電郵回覆:「涉及一個正在辦婚姻訴訟的女人的事,外人切忌多管閒事,胡亂報道,因為可能人命攸關。」
案件編號:KTCC144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