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偉雄指,2016年2月(最新一份《網絡設備及業務伺服器系統常備承辦協議》的生效日)至2018年11月期間,政府部門通過有關協議採購約190項華為產品,包括網絡交換器(用作連接網絡上的設備)、路由器、配件(光纖收發器、光纖電纜用作連接光纖,以及風扇模塊用作冷卻設備)等,總開支約176萬元。
楊偉雄解釋,政府部門可自行招標或通過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的《常備承辦協議》揀選產品,制訂協議時主要考慮產品功能、兼容性、相關的技術和保安標準,以及供應商提供的支援,不會規限品牌。在整體資訊科技保安風險管理方面,資科辦聯同有關部門已制訂全面政策和指引,密切監測政府資訊系統和網絡運作。
■記者梁御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