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華繼顯分析員劉曉慧認為,MRAM的舉動反映當地法律制度不健全,影響外資投資當地的信心,但這是新興國家時有發生的事件,外資投資蒙古這類新興國家時便要留意有關風險。
去年蒙古能源(276)因持有四項總值129.14億元的採礦專營權及一項約2.86億元的鐵礦勘探專營權可能因蒙古《禁止採礦法》被撤銷,而被核數師德勤就其蒙古礦產給予「意見」,事件觸發市場對《禁止採礦法》的憂慮。
按照《禁止採礦法》,礦企禁止在蒙古森林法界定的河流湖泊源頭和森林等區域,及湖泊周邊區域進行礦產磡探及開採,市場料逾1500個許可證受影響。除蒙能外,南戈壁亦有部份勘探許可證恐受有關法律波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