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和無牌再被罰$7200 擬暫別數月重新裝修攞牌

蘋果日報 2017/01/18 10:47

公和荳品食肆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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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選米芝蓮街頭小食的老牌食店公和荳品廠因沒有食肆牌照,只有食物工場牌照卻供應食物予食客在店內進食,因而屢遭食環署檢控。其中一宗案件排期今天在西九龍法院開審,公和荳品委託大律師代表認罪,被罰款7,200元。
被告公和荳品有限公司有2次同類案底,分別於前年11月被罰款4,000元,及於去年3月被罰款5,000元。辯方大律師求情指,公和自60年代起在港經營,一直持有食物工場牌照,牌照容許舖內擺放椅子,只是不准供應食物在店內進食。公和發現欠缺食肆牌有問題後已盡力補救,包括裝修店舖及更改生意模式,準備申請食肆牌照,如有需要會另覓舖位。裁判官指公和已有2次案底,雖然公司稱已受教訓準備領牌,但控罪嚴重,考慮認罪給予兩成減刑後,判處罰款7,200元。
案情指去年5月20日,食環署人員巡視深水埗北河街公和分店,負責人未能出示有效食肆牌照。當時有15名客人在店內進食,店內存有豆腐和豆腐花各10公斤,及10公升豆漿等食物。
記者所見店內仍有五至六張枱椅供食客進食,而有食客得悉公和被檢控及罰款後,認為食環署矯枉過正,並應盡快向公和發出食肆牌,亦有食客指如公和取得食肆牌會令他更安心,不過無論取得牌照與否,他仍是會繼續光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