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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權運動】涉於機場禁錮付國豪 測量師被控 遭禁足機場兼宵禁

蘋果日報 2019/09/05 16:04

機場非法集結非法禁錮黃逸豪逆權運動付國豪

自稱是《環球時報》記者、後來被揭發疑居於國安宿舍的內地人付國豪,早前被發現置身機場示威中,及後遭示威者包圍及制服。一名測量師昨天被捕,被指當日涉嫌以雙手按住付的肩膀及背部,遭控以非法禁錮及參與非法集結兩罪,今解往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案件押後待查,被告獲准保釋,但須守宵禁及禁足機場等條件。據知,主任裁判官錢禮指家住青衣的被告,在九龍灣下班後回家應不費時,故要求他晚上10時起開始宵禁。
控罪指被告黃逸豪(28歲)於本年8月13日至14日間在香港國際機場一號客運大樓G位通道,與其他不知名人士一起非法囚禁付國豪,以及在相同時間和地點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非法集結。據了解,控方指被告案發時以雙手按住付的肩膀及背部,以阻止他起身或離開。
禁足機場範圍由10米擴至100米
控方申請案件暫時毋須答辯,同時不反對被告保釋。據悉,控方要求被告凌晨12時起宵禁,惟裁判官質疑開始時間頗遲,並認為被告家住青衣、在九龍灣工作,下班後應不會花太多時間回家,故要求提前宵禁令至晚上10時開始。
雖然辯方隨即表示,被告晚上9時才下班,回家需時1小時30分鐘,惟裁判官仍堅持要求宵禁令於晚上10時開始。辯方即時向被告索取指示,最終表示沒問題。被告須遵守宵禁令,每晚10時至翌晨6時要留在家中。
據悉,控方另亦要求禁止被告踏足機場,裁判官則主動提出禁止他踏足機場10至20米範圍。控辯雙方對此表示中立。裁判官最終將被告禁足機場的範圍擴大至100米。
被告獲准以5,000元保釋候訊,其間不得離港、明天下午4時前須交出旅遊證件、居於報稱地址、更改住址24小時前通知警方,以及每周向警署報到一次。
【案件編號:ESCC206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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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國豪當日自稱是《環球時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