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頸南涌現捕獸器群 唐狗母子先後中伏
沙頭角捕獸器南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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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頭角鹿頸南涌李屋村,近月出現捕獸器群。今晨10時15分,有村民聽到山坡上傳來哀鳴聲,查看下見他們熟悉的一頭母狗「黃妹」(約6歲),踩中捕獸器右前腿被困,於是報警及召愛護動物協助到場。稍後,「黃妹」由愛協人員帶走治理;原來昨日「黃妹」的兒子(約4歲半)也被另一捕獸器夾左後腿,要經獸醫治理。
愛協人員透露,近兩個月附近山坡已發現7至8個捕獸器。村民稱附近山坡甚少行人,不知誰人如此歹毒。
根據香港法例第170章《香港野生動物條例》第7條,任何人未經許可使用捕獸器狩獵野生動物,可被罰款10萬元及監禁1年。另外,根據第169章《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虐待動物最高可被罰20萬及監禁3年。
村民指不知歹徒放置捕獸器的動機。旁邊為昨日被捕獸器夾傷的唐狗。(張培生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