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媽媽求肝】蔡惠宏指17至18歲捐贈年紀合適:身體心理質素好重要
蔡惠宏好媽媽求肝鄧桂思
43歲急性肝衰竭女病人鄧桂思,獲26歲善心女文員阿甄捐肝,在瑪麗醫院完成換肝手術。負責手術的醫生團隊今早表示手術整體成功,兩人同留醫深切治療部接受治理及觀察。
對於是否應修改法例讓未滿18歲人士捐贈器官,人體器官移植委員會成員蔡惠宏出席電台節目時表示,認為器官捐贈者年紀不可降到太低,降至17至18歲已很足夠,15至16歲則太低,因身體狀況及心理質素很重要。
食物及衞生局副局長陳肇始指對鄭小姐願意捐肝十分感動,又指現時本港的器官捐贈率仍較外國低,即使官方調查指出有一半港人支持器官捐贈,但僅25萬人簽署中央登記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