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判刑時表示,其中一名受害保安員,只是以手勢示意,勸被告不要點煙,但竟然遭被告打傷頭部,須縫24針。法官形容被告行為冷血,令人擔心,需要接受心理治療控制暴力行為,否則威脅公眾安全。法官又建議被告在服刑期間,接受精神或心理治療。
案發於今年7月3日傍晚,被告坐在重慶大廈商場入口梯間,阻塞通道,保安員莫偉權見狀上前勸被告離開,但被告沒有理會,然後突然站起掌摑莫偉權,被告隨即走入商場,故該保安員未有報警。
約5分鐘後,被告又在大廈範圍內點煙,另一名保安員陳永坤喊了一聲,並打手勢示意,勸被告不要點煙。被告停止抽煙並離開,但一直向陳永坤投以不友善目光。再過幾分鐘後,被告手持木板折返,使勁向陳的頭部襲擊,令陳永坤後腦、額角及臉頰即時血如泉湧。
兩名巴基斯坦籍男途人目睹襲擊經過,即時制止被告,但他反抗,再有其他保安員加入,終將被告制服,交由到場警員處理。
陳送院診治,他的左前額及頭部右邊位置有裂傷,共縫24針,陳的前額至今仍留有一道疤痕。
案件編號:DCCC77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