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細明昨續在沒有律師協助下自辯,他指港燈的南丫島發電廠有一盞很強的霧燈,一直影響航行,需要很小心才有船駛近。不過,他承認事發當日疏忽大意,未有留意船上雷達,由於當晚天氣好,他一直以目視瞭望海面情況。他指憑豐富航行經驗,即使當晚海面上有很多觀賞煙花船隻,也沒有想過找其他同僚幫忙監察海面。
黎細明憶述,當晚見到南丫IV號時,兩船相距只有約兩個船身,即將船隻倒後及轉右,撞船後他看見南丫IV號下層有光線,過去曾被外借駕駛南丫IV號的他即時認得該船,並高呼詢問對方船隻「有冇事?」但南丫IV號方面未有回應,他見到對方慢慢漂浮移開。
意外發生後,他獲船員告之船頭正損毀入水,他也透過無線電及電話,分別向公司及海事處滙報。他指當時船艙一片混亂,聽到部份乘客尖叫,也有高聲問同伴是否有乘客受傷。
他形容當時分身不暇,腦海一片混亂,不能判斷兩船撞擊有多嚴重,也沒進一步行動了解南丫IV號情況。
黎細明指當時未曾聽到南丫IV號尖叫及求救的聲音,被代表港燈的資深大律師Clive Grossman指他講大話,他即反駁說的全屬事實。他指在乘客催促及顧及他們安全下,決定駛回榕樹灣碼頭,其間未有外籍乘客要求他折返救人。黎細明昨日完成作供,聆訊今日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