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資附屬條例除列明最低工資為時薪28元外,也訂明實施日期為明年五月一日,以及僱員如每月工資多於11,500元,僱主可豁免記錄有關僱員總工作時數。立法會議員無權修訂最低工資水平,若議員反對,須提出撤回議案。
梁國雄表示,已向立法會提出廢除最低工資時薪28元的動議,要求特首曾蔭權將最低工資改為33元。他指社民連的參選政綱是爭取最低工資時薪33元,曾蔭權有責任在議員提出否決後,即時提交一個更合理的最低工資水平。
不過,一直力爭最低工資時薪33元的職工盟則表態不支持撤回動議,職工盟議員李卓人表示,工會前晚召開執委會後決定,不會否決28元作為首個最低工資水平,強調最低工資保障得來不易,一旦立法會成功否決,他對官商勾結的政府會否提出一個接近33元的水平毫無信心,擔心屆時最低工資一拖再拖。
李卓人已向立法會提出修訂動議,將最低工資實施日期提前至明年2月1日,工會未來一年會集中火力爭取最低工資一年一檢,希望2012年便有第二個最低工資水平出現。
另外,工聯會葉偉明會提出修訂動議,要求將保存工資紀錄的月薪上限,由11,500元提高至2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