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截車作路障的交通警伍日溪否認曾截停私家車,聲稱僅舉手示意減速;鄭直斥有關說法狡辯及離譜,他憶述當時伍的手勢「直情係水平平排」,且單腳碰地及停車,「咁唔係叫我哋停車係咩?」李亦不認同警方指伍的做法「情有可原」,指警方想逃避責任,除非伍不知有違例車輛快速駛至,否則不可能叫其他私家車慢駛或停車。他又表示,雖然事隔逾三年,仍會頭暈、頭痛及記憶衰退,平日亦不敢再駕駛長途車。
民權觀察發言人王浩賢稱,警方2009年用「人肉路障」截停非法賽車釀成車禍,事後在《警察通例》中制訂截車守則。惟死因庭在本案揭露,警員根本不熟悉有關守則,行動前沒做好風險評估,不但反映當初警方稱做法合規非實情,亦證明獨立調查的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