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終酬金是指根據僱傭合約訂明每年發放的酬金,包括雙糧、第13個月糧、年尾花紅等,但不包括屬於賞贈性質或僱主酌情發放的款項。
僱員在一個酬金期內按照連續性合約受僱不少於三個月(不包括首三個月試用期),並在酬金期滿後繼續受僱,或被僱主解僱(並非因犯嚴重過失而被即時解僱),可按比例獲部份年終酬金。
如明確協定試用期,在計算僱員是否合乎資格享有部份年終酬金時,並不包括首三個月的試用期。倘若減去試用期後,僱員仍符合在酬金期內受僱不少於三個月的規定,僱主在計算按比例年終酬金的金額時,必須將包括試用期在內的整段受僱期計算在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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