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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歲失明廚工網上扮15歲仔 誘12歲女網友傳下體照再迫性交

蘋果日報 2019/09/05 13:59

非法性交刑事恐嚇蔡盛昌與13歲以下女童性交

左眼失明的26歲廚工在網上訛稱自己只得15歲,結識一名12歲女童後,多次要求女方傳送下體照片給他。女童不勝其煩,於是答應;詎料後來廚工利用有關照片,迫女童跟他兩度性交,女童事後向母親透露受辱一事,揭發案件。廚工今在高等法院承認刑事恐嚇、與13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及藏有兒童色情照等罪。法官多番詢問被告在網上是否以自己的真實照片交友,直指相中人與被告樣貌相距甚遠,不過法官形容被告外貌「都似15歲」。案件押後至本月27日判刑。
被告蔡盛昌,現年28歲,外形相當年輕,庭上以頭髮遮著左眼。據了解,他於6、7歲時遭繼母將頭部撞向櫃,最終導致左眼永久失明。
辯方否認在網上用假相
被告過往曾有兩次偷竊案底。法官指本案案情嚴重,透露報告指現年14歲的女童X事後飽受創傷,要求先索取被告的心理報告,了解被告是否有孌童癖,才作判刑。
法官庭上又多次詢問,到底被告在網上是否使用自己的照片,要求警方調查。辯方否認用假相,聲稱該相片只是被告戴了眼鏡所拍下的舊照。
辯方求情指,被告於內地出生,4歲喪母,5歲來港生活。被告的父親後來再婚,被告與繼母及繼母的兩名女兒一同居住,兩女均比他年長。
後來被告於6、7歲時左眼失明,10歲時一度離家出走,被父親尋回後,遭帶返內地生活,但輾轉又回來香港。被告中三畢業後投身社會,現時獨居,案發時有一名比他年輕5歲的女朋友。
先向事主傳下體照
案情指被告於前年11月中透過facebook認識X,雙方交換電話。他向X訛稱自己只得15歲,並常向X表示想與她性交,又想X當他女友。X全部予以拒絕,並感到被告的行為十分滋擾。
惟有次X上學期間,被告再透過短訊與X談起性的話題,更要求X傳送下體照給他。X聞言即要求被告先發送其下體照,被告照做,X於是走到女廁拍下照片發給被告。
及後X對被告的肇動相當煩厭,一度於網上封鎖對方,但後來又解鎖。X問被告到底想要甚麼,被告卻叫X小心說話,否則會將其下體照公諸於世,又要求與X性交。
最初警誡下否認有性交
X於12月1日應約,甫見面即感被告真人外貌與網上照片完全不同,最終兩人到了被告住所並兩度性交。同晚X將事件告知母親。
被告於12月2日被捕,警誡下起初否認曾與X性交,聲稱只曾摸過X,又訛稱不知X的年齡。後來警方在X的內褲驗到被告精液,又在其手機找到X的下體照,更發現被告曾上網搜尋「與12歲女童性交」等字眼。被告至此方坦白認罪。
【案件編號:HCCC208/19】
記者蘇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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