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歌法殺到】草案弁言被批含糊管埋外國人 政制局:身在中國都須尊重國歌
鄧忍光聶德權國歌條例草案國歌法許智峯
備受爭議的《國歌法》本地立法工作如箭在弦。立法會《國歌條例草案》委員會今早舉行第6次會議,進入逐條審議階段。多名民主派議員質疑草案弁言多處不清,包括用字及中英版本不對照。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強調,弁言不會牽涉法律責任,只用作協助理解條文。
委員會今率先就草案中的弁言進行審議。弁言中訂明,鑑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象徵和標誌,一切個人和組織都應當尊重國歌、維護國歌的尊嚴,並在適宜的場合奏唱國歌;及現須制定條例維護國歌的尊嚴,規範國歌的奏唱、播放和使用,增強公民的國家觀念,以及弘揚愛國精神。
會上主要是民主派議員發言。公民黨譚文豪指,中國憲法寫明共產黨是唯一執政黨,所謂中華人民共和國即是以共產黨為中心的國家,質疑如奏唱國歌時,有人身穿「打倒共產黨」或「結束一黨專政」的衣服,「係咪唔愛國嘅表現?」工黨張超雄亦質問,弁言中「弘揚愛國精神」的意思,指愛國精神及愛國主義有很多種,學校教育國歌時有需要分清楚,「愛國係咪等於愛黨?」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常秘鄧忍光說,譚所提及的場景問題,法庭需視乎案情及事實處理,又指弁言只是協助理解條文,不會衍生法律責任。至於「愛國精神」沒有法律定義,教育局已說如何教育國歌交由學校專業決定。局長聶德權則稱,弁言中的「愛國精神」沒有很嚴謹的定義,只需按「一般意思理解」,強調條文核心是尊重國歌及不要作侮辱國歌的行為。
人民力量陳志全批評,弁言作用是當條文不清時,協助理解條文。他指,弁言提及中國國歌是中國的「象徵和標誌」,質疑兩者意思及有何分別,「係咪為咗貼近(內地)國歌法?但你又抄啲唔抄啲喎」。他續指,內地國歌法是寫「公民」應當尊重及維護國歌尊嚴,但本港的弁言卻將「公民」改成「一切個人和組織」,認為有關改動是將規管擴大至外國人。
鄧忍光指,因弁言沒有牽涉法律責任,故不存在非中國公民違反弁言的情況,而全國性法律中,無論是遊客或中國公民,只要身處國內,便應遵守全國性法律。
議會陣線毛孟靜質疑,弁言中文版所寫的愛國精神,英文版卻使用愛國主義(patriotism)等,認為弁言中英文版不對照,日後或令法官感到混淆。另外,新民黨容海恩則質問弁言為何只寫「香港」而不使用「香港特別行政區」。聶德權稱,條文意思清晰,相信法庭有能力處理。
距離原定會議結束前約15分鐘,民主黨許智峯要求發言,惟委員會主席廖長江指已就議員發問劃線,故拒絕許發言,「我已經做咗呢個決定,唔會再同你辯論呢個問題」。許即表明抗議廖的做法,廖說「noted你嘅抗議」,許再表明抗議,廖即着保安將許抬離會議室。之後原本輪到區諾軒發言,區要求點算人數,響鐘至下午1時,廖隨即宣佈會議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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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忍光(右)指,弁言不會牽涉法律責任,只用作協助理解條文。李家皓攝
陳志全指,內地國歌法是寫「公民」應當尊重及維護國歌尊嚴,但本港的弁言卻將「公民」改成「一切個人和組織」,認為有關改動是將規管擴大至外國人。李家皓攝
張超雄指愛國精神及愛國主義有很多種,質問「愛國係咪等於愛黨?」李家皓攝
毛孟靜質疑,弁言中文版所寫的愛國精神,英文版卻使用愛國主義(patriotism)等,認為弁言中英文版不對照。李家皓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