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方盤問完劉後,辯方只問了他一問題:「你係唔係無法協助我哋去確認去年向你施襲嘅人嘅身份?」劉平靜回應同意,隨即在警方保護下離開法庭。
控方隨後傳召了7名目擊案件的市民出庭。兼職倉務助理李錦雄指當日偕友人余必恩在西灣河海旁聊天,因被問及一個難答問題,故他直視馬路方向思考。期間他看到一輛私家車泊位後,一名戴頭盔、他以為是速遞員的人走到該私家車,手持物體拍打座位。李坦言當時無為意發生何事,直至那人離開後,「有個人響車跌落嚟坐響地,我見佢上衣好大條大裂縫,我先知發生咩事!」
李隨即向余稱:「斬人呀!」上前查看發現劉在打電話。同行的余供稱看到戴頭盔者離開私家車後,即看到穿淺色衫的劉有兩條傷痕,而戴頭盔者登上私家車前面的電單車離開。
余見劉坐在地上但並無叫喊,故他「諗緊使唔使幫」,因「我唔覺得佢好痛」。
海事處冷氣督察黃炳雄供稱,當日偕同事坐政府車駛經太康街,他看到一名戴頭盔人士在私家車旁有打架動作,隨即向同事稱「好似有人打交喎」。他的同事則指看到戴頭盔男子手持白色或銀色的水喉通或刀,作出舉手向下插的動作後,登上有司機的電單車離開。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CC328/14
■記者陳美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