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讀者鄧先生岳母,居於黃大仙公屋彩雲邨玉麟樓,去年12月9日因鹹水喉漏水,故安排水喉匠上門維修。
他說,事前已通知屋邨辦事處代為關上鹹水喉掣,以便維修。但當日下午四時許,他見鹹水喉有鹹水流出,便再次致電辦事處,要求關上水掣;但怎料,水喉匠維修水喉途中,突有鹹水從喉管湧出,導致水浸全屋,一屋家具全部泡湯。
他稱,事後曾向房屋署投訴及要求賠償,但房署回覆是當日保安員處理程序出錯,着他自行聯絡保安公司要求賠償。
保安員誤將關掣當開掣
他一臉疑惑地稱,「我哋係咪交管理費畀房署,保安公司都係受聘於房署啫,點解要我自己向保安公司索償?」
本報聯絡房屋署了解事件,房署新聞組發言人表示,根據屋邨辦事處提供資料顯示,租戶當日因欲維修屋內鹹水喉,曾兩次致電辦事處要求協助關上鹹水喉掣。
發言人說,屋邨辦事處當日下午再接租戶要求關水掣,通知保安員前往協助,但保安員卻弄錯,誤將「關掣」變成「開掣」,引致水浸。
發言人稱,經過公證行調查後,亦認為責不在房署,故房署建議租戶自行向保安公司索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