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於網上呼籲「射狗」及阻擋警察視線而被定罪候判的網民,於去年3月1日與友人行經光復元朗示威現場時,友人因與男途人發生碰撞而口角,期間網民答道:「得啦!等我打佢!」隨即揮拳打男途人面部,友人亦加入圍毆。網民早前被裁定普通襲擊罪成,今被判入獄3個月。辯方就定罪及判刑提上訴,要求保釋外出,但被裁判官拒絕。
網民顧家豪(32歲)因於佔領運動後在facebook群組發文,籲聖誕節在彌敦道及立法會「搞領袖party」,並帶備工具以「射狗」及阻擋警察視線,本月初被裁定有犯罪意圖取用電腦、以及煽惑犯涉及非法暴力的罪行兩罪罪成,裁判官將於本周四判刑。
辯方今引述報告指,感化主任認為由於被告有其他案件在身,故不建議社會服務令。辯方指被告已還柙14天,嚐過鐵窗滋味,望能輕判。
暫委裁判官指被告曾犯藏毒罪,獲判罰款,但被告沒珍惜機會,沒過奉公守法的生活。被告於2009年因盜竊判感化12個月,但感化期間表現不好,沒遵守感化官條件,而被告在本案因小事故,導致3個人打一個。對於任何人隨意訴諸武力,法庭絕不姑息,被告經審訊後裁定罪成,且並非初犯,以上均為加刑因素,終判被告入獄3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