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件事前前後後搞咗成7年幾,到𠵱家都未解決到,露台個天花依然日日滲水。」居於富強苑富逸閣的羅伯向記者歎道。
住戶:3日滿一桶水
他說,7年多前開始,露台天花污水滲漏,日益嚴重,他曾聯絡管理公司、食環署和水務署,但均覆稱未能查出滲水源頭。
「但係樓上住戶一用洗衣機,天花就滲水,咁肯定同樓上有關啦,但啲政府部門話證實唔到。」
羅伯說,他只好定時用白英泥修補天花,又在污水渠綁上白布,引導污水沿水渠流下,再用膠桶盛載,約3天便須倒水一次。
「我重可以點做?佢哋教我搵公證行證明係樓上引致天花滲水,再告樓上,咁我咪要先出好多錢?告人可能要搞好耐喎!」
管理處:毋須負責任
管理富強苑的置邦興業有限公司高級物業經理麥日豐函覆本報稱,管理處於1996年12月接獲上述單位戶主申報露台天花滲漏,經管理處多次檢查,證實公用喉管沒滲漏,故管理處毋須負上維修責任,但會協助跟進。
覆函稱,據羅伯透露,滲漏現象多出現於上層單位使用洗衣機後,懷疑上層單位露台地台去水部份有問題,管理處多次發信上層單位戶主,要求進行檢查或維修,並轉介個案予有關政府部門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