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暴之戰】教大講師涉藏多把自製弩被控 測試結果大部份無法發射

蘋果日報 2020/07/29 00:00

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自製弩教大講師抗暴之戰

教大講師於元旦遊行當天在灣仔被警員搜出藏有自製弩及木棒,並於家中被搜出多把弩及多支箭。講師被控今受審,拘捕被告的警員在辯方盤問下承認,被告案發時沒做激烈動作,如叫口號、做「五大訴求,缺一不可」手勢等,亦同意被告當時走向北角方向而非西環那邊。從警方試射涉案弩的片段顯示,其中一把弩試射木棒時,木棒斷開兩截後墮地,無法發射。
被告岑嘉林(37歲)原被控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工具罪,控罪指他於今年1月1日在灣仔皇后大道東胡忠大廈外管有一個自製弩、20支尖木棒及兩支木棒。及後控方將該罪改控為《公安條例》下的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只針對自製弩及尖木棒。被告另被加控一項有意圖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指他翌日在黃大仙住所內管有兩把弩及五支箭,意圖將其作非法用途使用。
指被告當時「左望右望」而截查對方
警員10327周振標供稱,案發當天下午乘警車巡邏,其間發現被告和一名女子同行,當時街道人流不多。周形容被告走近警車時「左望右望,行為好怪異」,又一度低頭。周認為被告行為可疑,於是和同袍下車截查二人。
周在被告身上只搜出一部 iPhone ,並從其背囊內發現一個索袋,周問被告內有甚麼,被告答稱是畫架,周打開看見內有一把弩、18支削尖木棒及兩支尖木棒。
當時周認定該弩「一定係發射器嚟」,於是問被告如何得到它。被告答稱是友人給他,惟再被問是哪位友人時,他沒有作聲。最終周宣佈拘捕被告。
周接受辯方資深大律師駱應淦盤問時承認,被告和同行女子沒有做任何激烈動作,例如叫口號、揮手、展示標語及作出如「五大訴求,缺一不可」手勢等。周亦稱,案發時街上有不同年紀的人行走,「中年、老年、年青都有」。他承認街上人群沒作出叫口號、揮動橫額、展示標語等激烈動作。周亦同意,案發現場附近有遊行,而被告及女子向北角方向行走,而非走向西環方向。
警認查問時未施行警誡
周在盤問下承認,發現索袋而未將它打開時,沒問被告所稱的畫架是誰給他的,又稱袋中的弩其實「唔係好重」。周承認查問被告時沒警誡他,亦同意在認定該把弩是發射器的一刻,已認為它具有攻擊性武器的成份。駱聞言質問周:「咁仲唔夠資料警誡佢?」周只答稱:「我諗住搜集多啲證據先,因為呢個係佢嘅權利。」
控方及後播放警方測試涉案三把弩的片段。片中警員使用其中一把在被告住所撿取、長30厘米的自製弩,使用其中一支涉案木棒試射五次,惟木條悉數墮地,無法發射。警員再試用涉案塑膠箭發射,惟大半支箭突出弩外,他表示無法測試。
至於被告案發時帶著的弩,警員試用其中一支木棒發射,惟該木棒斷開兩截後墮地。警員另試用另一支木棒,四度試射中只有兩次成功射中,而木棒均隨即彈向一旁。
押被告到其住所搜屋的警員黎志偉(譯音)供稱,被告曾聲言和母親同住,但當時她已返回內地。黎在辯方盤問下翻看警方拍攝被告住所的相片,辯方指現場環境凌亂,地下有多條涉案木條。黎同意確是如此。
裁判官鄭紀航裁定案件表證成立。聆訊下午繼續。
【案件編號:ESCC2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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