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議裁決】意大利法官:窮人偷食物不算犯法

蘋果日報 2016/05/04 06:00

偷食物CourtofCassationGenoaRomanOstriakov

意大利一名流浪漢因太肚餓而偷食物,早前被判監6個月。他近日上訴得直,獲最高上訴法院(CourtofCassation)裁定無罪。

當地傳媒周二報道,烏克蘭男子奧斯特里亞科夫(RomanOstriakov)2011年在熱拿亞(Genoa)一間超市偷走價值4.07歐元(36港元)的芝士和香腸,在超市門口被截停,最後被判監6個月和罰款100歐元(近900港元)。

他之後上訴,最高上訴法院最終裁定他盜竊不算犯法,法官認為被告當時並未離開超市,並指:「他的行為出於切身需要,因為他必須吃食物維持生命。」

但意大利《每日晚郵報》指出,全國每日增加615名窮人,質疑法院無考慮現實情況,並批評法院審理這一宗不足5歐元的盜竊案,經過多重法律程序,浪費公帑。

法新社/英國廣播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