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架後的Apps與iTunes音樂商店一樣,外界一直指蘋果與軟件開發商以「三七分賬」,即蘋果獲得所有第三方開發者發佈的應用銷售收入的30%,而開發者將得到餘下的70%。雖然當年蘋果剛推出iPhone不久後,吸引到大量開發者瘋狂地撰寫新程式,務求以刀仔鋸大樹形式賺錢,但由於每個app難以定價太高,除非每次都能寫出「憤怒鳥」或「DrawSomething」這些風靡全球的遊戲,否則掘金難度極高。
至於Android系統,由於擁有多個不同品牌的銷售平台,故分拆比例亦有所不同,而Google的AndroidMarket亦與蘋果一樣,與軟件開發商以「三七分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