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女教師墮斃案裁定死於自殺 裁判官直指校長對死者「咬住唔放」終釀悲劇
天水圍東華三院李東海小學林麗棠死因庭
天水圍東華三院李東海小學女教師林麗棠疑不堪工作壓力,前年3月6日在校園內跳樓身亡。死因庭早前就此展開研訊,死因裁判官周慧珠今裁定林麗棠死於自殺,並指時任校長羅婉儀對死者「咬住唔放」,若羅能夠對事不對人,在指導出通告流程後不再召見死者,悲劇便不會發生。另外,東華三院學務主任周志堅於事發前曾致電羅,透露與死者會面的內容,裁判官直指做法「實在太令人費解」,同樣導致悲劇發生。死者胞妹庭外聲淚俱下指:「希望唔好再次發生呢類事件。」
被指肇事的時任校長羅婉儀散庭後未有從正門離開,在傳媒追訪下謂:「我想講呢,嗰官講嘅嘢同事實有距離⋯⋯」惟身旁親友隨即阻止她說下去:「唔好再講喇,唔好再講喇。」
死因研訊披露,死者林麗棠在李東海小學任職超過20年,及後患上抑鬱症。案發前死者籌辦在澳門舉行的聯校活動,漏發通告,遭時任校長羅婉儀斥責並要求她自動辭職。案發當日早上,死者在家庭WhatsApp群組內表示:「我唔想再見到校長個醜陋嘅臉孔。」而據校內多名老師供稱,羅婉儀與教師關係惡劣,更曾暗喻老師是「垃圾」。
死因裁判官周慧珠裁定漏出通告事件是悲劇成因,而前年3月5日校長召見死者更是觸發點,進一步將死者推向「精神上、心理上不能承受的邊緣」。
裁判官多次指出今次悲劇原本可以避免,庭上指出多個「如果」:
如果羅婉儀能夠對事不對人,指導出通告流程後,不再於3月5日召見死者,悲劇便不會發生。如果校長撤回對死者的說話,悲劇便不會發生。如果東華三院學務主任周志堅就死者尋求總部協助事件保密,悲劇可能不會發生。如果3月5日會上羅責備死者時,鄭副校長能公平指出死者並不是私自帶隊,他作為上司也沒有為意事件,讓死者覺得不是只有她一人承擔責任的話,事件也許也不會發生。
裁判官續指,鄭副校長坦言應在召見時為死者發聲,自認對失誤亦有責任。裁判官相信鄭副校已幫助死者很多,但認為若要關顧同事,是要為無力為自己辯護同事發聲,「其實林老師唔係需要人幫佢修改報告,而係需要一個人代佢出聲,講一句公道說話」。
裁判官再指,接見死者的東華三院學務主任周志堅於事發前致電羅,透露與死者會面的內容,做法「實在太令人費解」,並謂如果周當時能夠掌握真實情況,確保死者不會因投訴而被秋後算賬,悲劇同樣不會發生。裁判官反問:「試問一個唔聽老師講嘢嘅校長,會唔會聽咗總部一個電話之後,第二日就去關顧老師呢?」
裁判官指,3月5日死者從校長室出來後哭到崩潰,及後卻冷靜地向同事兩度說「我要同佢同歸於盡」。裁判官認為,死者並非當時已作出輕生決定,而是要在事業上與羅「同歸於盡」。
裁判官指出,死者即使需要覆診,但從沒要求放病假,並稱自己能應付工作;她雖承受大壓力,卻向醫生透露覺得工作充實。裁判官指,死者認為工作帶來的滿足感遠遠大於壓力,可以像想工作對死者有多重要,「但好可惜,校長從來沒有撤回要求林老師自行離職的說話,而且仲取消死者其後負責的活動」,使死者認定即使留在學校,也不會有好日子,失去工作都是遲早的事。
裁判官謂:「一個開大會都細膽到講嘢會震嘅老師,會去到總部教育科總部投訴,與性格完全不符。可以想像到,林老師到總部求助時心理壓力必定非常大及焦慮。」而會見死者的東華三院學務主任周志堅向死者稱已告知羅,當死者知道返回學校後需面對校長,一定感到害怕、無助,覺得沒有解決方法,「從林老師發出嘅訊息可以感受到,作出輕生一刻,林老師係對羅女士有強烈反感,所以喺學校輕生。」
另外,裁判官認為,教師的證供顯示他們不滿的是羅婉儀的語氣以及對待老師的態度,與工作量無關,「一個人可能唔記得別人講嘅嘢,但一定記得別人說話帶畀佢嘅感受,而佢哋嘅感覺就係不受尊重。」
對於漏出通告一事,裁判官形容羅「咬住唔放」,指出即使危機已經解決,仍要指摘死者私自帶隊,繼而在3月5日再次召見死者。周官不禁謂:「試問一個柔弱、唔主動、怕權威人士嘅老師,又會唔會私自帶隊?」周官又指,羅聲稱只是想調查為何漏發通告,但從來沒有問過同樣負責活動的鄭副校,難怪會令教師覺得羅對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語氣。
1. 接見死者的學務主任周志堅不知悉匿名信事件,建議院方完善交接工作,如有特別事項,例如類似本案的匿名信,應特別提醒新上任的同事
2. 就時任校長羅婉儀於星期日都會發訊給同事,建議院方及高層提供指引給學校管理層,提醒要顧及同事的私人空間
3. 與投訴人或求助人面會後,應明確告知求助人院方會如何後續處理,以及在得到求助人允許下才可批露其身份
1. 希望考慮調查委員會的19項建議,作出相應行動及建議
周官庭上慰問死者家屬,明白雖然事隔兩年,相信親人離世引致生活的悲痛並無減少,「沒有任何慰問說話會減少你哋的悲痛」,尤其是與死者同住的妹妹,相信她很多時間均會覺得不能面對。但周官稱:「你要記得,姐姐到最後都係提起你,姐姐好多時間都擔心。唔好讓佢擔心,好好生活。當你覺得不能面對新的一日,諗返姐姐想你點過,作為力量同勇氣面對。」
周官並寄語她好好照顧爸爸及家人,如未能自己處理情緒,可找專業人士協助。死者妹妹及父親聞言,低頭拭淚。
死者胞妹林麗珠庭外接受訪問時,哽咽表示感激裁判官還了死者一個公道:「認同佢工作上並無大錯,甚至認同佢喺工作上嘅熱誠。」胞妹認為裁判官已清楚指出甚麼人需要負責,「所有人喺聆訊都會知道、睇到」,希望悲劇發生後,各方能夠從中吸取教訓。她更聲淚俱下謂:「希望唔好再次發生呢類事件。」
林麗珠又表示,最初對羅仍感抱歉,但經過9日聆訊,她直言:「我真係好遺憾佢依然想企圖推卸責任,我唔知佢出於咩心態,但我好希望佢明白當攞住本聖經作供嘅時候,佢相信嘅神,會作出最適當嘅審判。」
當記者問到如何形容胞姐,林麗珠難得展現笑顏,輕輕謂:「佢好勇敢,好堅強,好照顧其他人,好願意承擔。」經過漫長煎熬的死因研訊,她微笑着總結:「同我認識嘅家姐好唔一樣。」
教協會長馮偉華、副會長葉建源及內務副會長莊耀洸今日亦有到庭旁聽。葉建源庭外回應傳媒提問時指,問題核心並非辦學團體是否有足夠權力,而是「佢哋會唔會好重視校長尊唔尊重老師、學生?收到投訴會唔會認真處理?能唔能夠適當運用權力,先係問題嘅關鍵。」
針對職場欺凌問題,莊耀洸表示會參考外國做法,先為「欺凌」定下清晰定義,繼而再制定法定機制監察校園內校長與教師的關係。教協表明將與政府商討,建立相關機制。
東華三院前主席王賢誌散庭後走向親屬席,慰問死者父親。死者父親情緒激動,未能說話。記者向王賢誌查詢,他自言今日是以個人身份旁聽,不作任何回應。王離開法院時被傳媒包圍追訪,惟未有回應提問便登車離開。
東華三院發言人聲明指,感謝死因裁判法庭就林麗棠老師逝世召開研訊,並作出裁斷及建議改善措施,該院及該校校董會將詳細研讀判決書,切實研究如何落實相關建議,又指對林老師離世感到十分傷痛及惋惜,再次向林老師家屬致以深切慰問。
教育局則回覆稱,對林老師離世深表難過,並向家屬致以最深切慰問。教育局稱,由事件發生至今,局方一直與學校保持緊密聯繫,以提供適切的意見及協助。局方會留意死因庭的裁決,研究所提出的相關建議,有需要時作出適當跟進。
據教師林美琴透露,案發當天甫進校門,便看見一名身穿白衫的人站在6樓圍欄外。她即時吩咐校工良叔報警,惟校工回應謂:「校長話唔准報警。」林隨即跑進教員室,先後向兩名教師報稱有人在6樓危站,惟其中一名教師亦回應謂:「校長唔畀報警!」三人於是前往校務處尋找《危機處理手冊》,未幾已聽到巨響。
庭上透露,死者於墮樓前一日曾到東華三院總部投訴羅婉儀,獲剛上任數月的學務主任接見,主任聲言會跟進。惟該主任承認,事後曾向羅透露部份會見內容,並提醒羅翌日要關顧死者。
代表家屬的大狀於結案陳詞中指,東華三院與校董會沒有制衡校長的管理文化,是釀成慘劇的主因,更直斥涉事時任校長羅婉儀將行政失誤的所有責任推卸給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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