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兆駿發展有限公司有3名股東,包括劉皇發長女劉麗芬、長女婿黃汝坤及三女婿余漢坤。案情指涉案土地面積約7千平方米,當中176平方米為政府土地,原是耕地及有植被。規劃署2014年發現土地變成地盤,遂於去年1月向被告發出強制執行通知書,要求被告在3個月內移走填土物料及種草。
然而,署方人員多次巡查,發現地盤仍鋪有瀝青及沙泥,泊有廿多輛車,另有拖頭、拖架及貨櫃,擺了寫下「危險品,勿近」標誌的金屬容器。去年4月23日至今年3月5日共316天,被告均沒遵從規定,因而被控。
案件編號:STS2107-9/16
■記者戴國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