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奶女王】按摩石頭胸變水滴胸 台姐妹違《醫師法》送辦

蘋果日報 2018/03/08 14:00

台灣Vicky喬奶女王送辦

號稱全台第一「喬奶女王」Vicky的何曉玉,客戶包括鄉土劇女主角、內衣廣告女模及知名藝人,宣稱可把接受隆乳手術後形成的石頭胸按成水滴胸,何女所經營的芙美複合式專業美學館高雄店,因店內無合法醫生資格的執業人員,卻讓美容師着手操作醫療行為,高雄地檢署指揮衞生局和鳳山分局警方昨聯合搜索該間美學館,現場僅何女的妹妹在場,並無客人,專案小組則以何女妹妹僅具有丙級美容師執照,並未具合法醫生資格,但乳房術後按摩具醫療效能,依涉嫌違反當地《醫師法》將何女姐妹函送法辦。
警方指出,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日前獲報,「喬奶女王」所經營的「芙美複合式專業美學館高雄店」,店內並無合法醫師資格的執業人員,卻讓美容師著手操作醫療行為,於是指揮本鳳山警察分局和衛生局成立專案小組,調查偵辦。

警方調查,現場負責人為何姓女子(36歲),何女是「喬奶女王」之稱的「Vicky」(38歲)的妹妹,專案小組發現何女僅具有丙級美容師執照,並無合法醫生資格,卻為他人按摩。
何女幫人按摩喬奶,進行防止接受隆乳手術後出現的「莢膜攣縮」行為,聲稱為「術後併發症之預防」,達預防人體疾病或保健目的所為的治療,專案小組認定其行為屬醫療行為,應由醫生或在醫生指示下,由相關醫事人員於醫療機構執行,已涉嫌違反《醫師法》第28條規定。

專案小組昨上午11時持搜索票前往芙美複合式專業美學館位於前金區五福三路的高雄店進行查緝行動,當場查扣電腦、隨身硬碟、手機、人體乳房組織(含矽膠)及數份店內文件等證物,並通知該店總經理何女到案說明。
何女和妹妹均供述,只是單純的喬奶行為,否認有醫療行為;但因台衞服部交查本案時,已認定何氏姊妹所經營的高雄館違反醫療行為,全案訊後依違反《醫師法》將何女姐妹函送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衞生局表示本案於2017年5月16日依違反醫療法84條非醫療機構,不得為醫療廣告,併依同法第104條規定,裁罰5萬元新台幣(約13,388港元);另於2017年10月經民眾檢舉事證明確,本局逕行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台灣《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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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衞生局昨配合檢警搜索,約談現場負責人何女妹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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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查扣店內的人體取下的乳房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