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暴之戰】商人6.12搬鐵馬認非法集結囚兩周 律政司不滿判刑過輕提覆核
非法集結覆核刑期反送中庾家駒搬鐵馬
去年6月12日市民到金鐘一帶參與反送中集會,最終警方以催淚彈驅散,自此展開長達一年的抗爭運動。當日有貿易公司董事助理路經現場,聲稱受現場氣氛影響,聽從他人指示將鐵馬搬到政府總部對開,他前日在裁判法院承認參與非法集結,被判即時入獄14天。律政司不滿判刑過輕,向裁判官提出刑期覆核,更要求在被告獲釋前盡快安排聆訊。
報稱商人的被告庾家駒(33歲),本月8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於去年6月12日,在添華道政府總部外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參與非法集結。
裁判官林子勤判刑時指,沒證據顯示當天其他暴力行為與被告有關,認為被告的暴力程度不高;接納辯方所言,被告只是路過上址,僅搬動鐵馬以阻礙警方推進,沒造成他人受傷或財物損失,判他即時入獄14天。
律政司不滿判刑過輕,今午去信法庭,依據《裁判官條例》第104條,就有關判刑提出覆核,指判刑犯下原則性錯誤或明顯過輕。鑑於刑期只有14天,律政司並要求在被告獲釋前盡快安排聆訊。
案情透露,當日下午約3時,沒有戴口罩的被告將鐵馬搬到政總對開。至去年8月被告被捕,警誡下保持緘默,警方在其住所檢獲他犯案時所穿的黑褲及波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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