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增加公立醫院人手,醫學會昨日建議,已通過醫委會執業資格試的醫生,可以醫管局三年合約為條件,申請將原來一年的實習期縮短為半年,其間他們以有限度註冊在公立醫院執業;完成三年合約後可正式註冊成執業醫生,之後可選擇私營市場或繼續留在公立醫院工作。
醫學會會長史泰祖表示,醫管局的醫生短缺,希望可以藉此方案可吸引港人外地做醫生的子女,回流本港服務公立醫院。該會已研究有關法律事宜,認為此做法沒有違反醫生註冊條例。
他又指,海外醫生若不想留在公立醫院工作三年,有權繼續選擇現有安排,即在港通過一年實習再私人執業。有關建議或會遭本地醫科生反對,但強調建議只屬短期性質,可因應實際情況調整,醫管局對於聘請醫生有最終決定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