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反修例風波爆發,教育局清算教師不遺餘力,由去年6月至今年3月,已向14名教師發出譴責信和向8名教師發出警告信,連同勸喻或口頭提示個案,合共最少54名教師遭「清算」。威脅他們若再作「失德行為」,將考慮取消其教師註冊。教育局上月更向全港學校發出指引,由以往要求應徵教師者申報是否曾犯刑事罪行,收緊至須申報是否正涉及刑事調查或被教育局調查專業失德,更要求學校索取求職者是否曾被教局譴責、警告或勸喻等資料。
教育局發言人回覆稱,由去年6月至今年3月,教育局接獲192宗教師可能涉及社會事件中專業失當的投訴,並已大致完成調查144宗,其中51宗不成立。至於其餘個案,教育局已發出14封譴責信及8封警告信、17封勸喻信,並向15名教師作口頭提示;另有39宗投訴則被教育局初步認為有機會成立,正等待或考慮被投訴教師的回應。
教育局於上月22日向全港中小學、幼稚園及及提供非正規課程的私立學校發出《加強保障學童的措施:學校教學及非教學人員的聘任》通告,取代了2017年10月發出的舊通告。通告要求學校作為僱主,須在人事聘任及相關事宜上「嚴格甄選、加強管理」,以「防範不合適人士出任教師及非教學人員」,其中針對聘任教師的程序明顯大幅收緊。
根據2017年的舊通告,應徵教師者只須申報是否曾被裁定干犯刑事罪行,校方決定聘請前要查閱其性罪行紀錄。但教育局最新規定卻要求,校方須要求應徵者申報是否涉及「任何進行中的刑事訴訟或調查」,以及是否正被學校或教育局調查有關其專業失德的指控;學校亦要向其前任僱主查詢及確認,應徵者是否因專業失德受查。
舊通告僅要求學校「如對擬聘用教師的註冊資格有懷疑」,可在徵求其同意後向教育局查閱其教師註冊資料;新通告刪去「如有懷疑」一句,改為學校應在徵得其同意後向教育局查閱其註冊資料,教育局提供的資料除了其教師註冊是否仍有效、曾否被取消等,更新增該教師曾否收過譴責信、警告信、勸喻信,或發生「需要教育局審視其註冊資格的情況」。
記者 鄧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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