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歲女向親父獻初夜發展畸戀 父囚兩年女緩刑

蘋果日報 2017/06/26 16:29

父女亂倫

8年前19歲的少女在安慰心情低落的中醫父親(當時51歲)時,卻跟他亂倫性交,獻出自己初夜,兩人關係更一直持續並拍下性交片段,最終少女胞弟發現片段,誤以為胞姊遭父侵犯而報警。父女早前在區院分別承認兩項亂倫罪,法官今判父親入獄2年,女兒則判入獄14個月,緩刑2年。

法官判刑時指,案中父親求情稱因衝動犯案,後悔在女兒主動親熱時沒作拒絕,心理報告則指離婚後父親將對女兒的愛與情愛混淆,報告又指他說話過份謹慎,只講對自己有利的說話,但認為他再犯機會低。法官指雖然案件是女兒作主動,但對社會大眾,本案涉嚴重罪行,判監恰當,考慮女兒主動的因素,判他兩年監。
至於案中26歲女兒則獲不同處理,心理報告指她自幼與父親親蜜,反與母親關係差,父母離婚對她打擊甚大,影響學業,她女兼母職全副精神照顧家庭和父親店鋪,社交圈子狹窄,沒有適當與異性發展關係,當時生命中唯一成熟男性只有父親,便錯誤地處理其性需要。法官指,由於案件由她主動而起,她需承擔罪責,感化不適合,故判14個月監,但緩刑2年。
曾表明會返內地結婚以與女兒保持距離的父親,今透過大狀改口稱要留港照顧兒子讓他完成學業,又指已簽署器官捐贈,同時會竭盡所能,以自己中醫的知識貢獻社會作為補償。
女兒大狀則指,本案情情節獨特和不尋常,毋須判最高刑罰,並透露從未外出打工的女兒後天將有工作面試機會,若成功被取錄,有收入就可幫助胞弟及回饋社會。
現年26歲的女被告曾於求情指自母親離家出走後她女兼母職,照顧父親及胞弟,並錯將愛情投放在父親身上,因得知父親打算與未婚妻再婚,感到妒忌想到獻身父親以作挽留。辯方亦曾透露,揭發案件的胞弟,他起初不知原來胞姊自願性交,事後遭受很大打擊並患抑鬱症,需服藥治療。
兩罪發生於2009至2015年間,直至前年8月,女被告讀中學的弟弟返家時驚覺父親全身赤裸,胞姊則在洗澡,心中生疑。兩個月後,他發現6段父親與胞姊的性交片後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