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態印傭 教唆巴籍男友 淫辱僱主幼女
【本報訊】葵涌荔景邨昨揭發一名印尼女傭夥同巴基斯坦籍男友,向其兩歲半女少主人進行猥褻行為。該名巴籍男子涉嫌強迫女童為他口交,而印傭則在旁推波助瀾。消息稱,女童父親近日見女兒情緒不穩,認為事不尋常,昨晨突然從外返回進行突擊檢查,發現除印傭外另有一名巴籍男子在場,經質問後報警求助,警方調查後將印傭及其男友拘捕帶署。 記者:吳國威、劉柏麟
被捕兩人均是二十六歲,巴基斯坦籍男子涉及罪行為「對十六歲以下兒童作猥褻行為」,印尼女傭則涉嫌協助及教唆上述行為,警方通宵扣留他們調查。
印傭招呼男友同居
消息稱,男戶主三十一歲,與妻子育有兩子一女,長子七歲,次女兩歲半,幼子十五個月。據街坊稱,男戶主自小就與家人同住荔景邨一單位,結婚後妻子亦遷入同住,其後誕下三名子女,因為人多擠迫,大部份成員遷出其他地方居住。
至一年多前,男戶主聘來一名印尼女傭,負責照顧他們兩名年幼子女,其後更將上址單位給印傭與次女和幼子居住,而夫婦和長子則住在其他地方,只是間中返回探望子女。街坊稱,平日見該印傭對小朋友十分愛錫,料不到她會做出這種變態行為。
屋內赫見陌生男子
消息稱,由於家中只有兩名小孩,僱主又不常回來,因此該名印傭較早前招呼巴籍男友到來同居。男戶主近日返回探望子女,發覺女兒情緒很不穩定,並時常無故痛哭,查問她發生甚麼事,由於女童年紀小,語意不清,父親隱約感到事態嚴重,相信女兒受到虐待,於是展開調查。
昨晨十時許,男戶主自外返回荔景邨住所,赫見除印傭和兩名子女外,尚有一名陌生的巴基斯坦籍男子在屋內,於是向女傭質問,雙方發生爭執,男戶主其後報警,警方到場調查後,將印傭與其男友拘捕。兩名小孩事後被送院檢驗,男童證實無礙由父母帶走,而女童雖沒有表面傷痕,但仍須留醫作進一步觀察。
猥褻行為可囚10年
消息稱,警方懷疑有人強迫女童為他口交,而印傭則在旁推波助瀾。法律界人士梁永鏗律師指出,警方擬提出檢控的「向十六歲以下兒童作猥褻行為」罪行,與非禮同屬刑事罪行,而且性質相近都是針對猥褻行為,但前者開宗明義保障十六歲以下兒童免受侵犯,按法例兩罪若經公訴程序定罪,最高刑罰同是入獄十年。梁永鏗續稱,近年涉及侵犯兒童的罪行增加,當局應考慮修訂法例,加重刑罰阻嚇。
梁永鏗解釋,根據法例,任何人向十六歲以下兒童作嚴重猥褻行為、或教唆他人作猥褻行為同屬違法。他補充,雖然現時法例並無列明「猥褻行為」定義,但控方會按過去案例作出檢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