添喜大廈小業主面臨的困境,真是讓所有大廈小業主人人自危,說不定甚麼時候類似的命運會發生在自己身上。報上說政府擬立例規定業主立案法團必須置第三者保險,不知詳情細節,但聽上去則不管用,新樓宇大概出事的可能不大,保費白付;最有需要的舊樓宇即使受保也必然保費極高,而且最低保額難以界定,因為萬一出了事,要賠償多少須看受害人的損失多大,事前無法預計,若保險公司賠了一截之後還有一大截落在小業主身上,可能分別不大,同樣面臨釘契。所以這個擬議法案除了必然為保險業帶來一個穩佔的收入來源之外,實在難說誰會得益。萬一誤以為買了保險便可高枕無憂,不再着意維修保養,務求減低發生意外的危險,那就更是越「保」越「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