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不滿警方在社區內施放催淚彈,「掟咗咁多出去,實質一個人都捉唔到,咁掟去我哋度有乜意思?」他認為警方此舉等同直接攻擊市民。對於警方聲稱是為驅散示威者才施放催淚彈,他反問:「我哋冇可能驅散到。住喺上邊,點樣驅散?」他指警方這樣做並非解決問題,反而刺激示威者情緒。
謝的幼子正就讀小學,女兒已17歲。他稱「食過TG,所以唔想仔女受苦」 ,又坦言視示威者為自己的「小朋友」,為保護示威者不時走上街頭,要求警方停止再施放催淚彈。身形高瘦的他,當日戴上俗稱「豬嘴」的防毒面具,手腳縛上木條,用以擋住警棍,以防手腳被打斷。
他又憶述事發當晚中了催淚彈,遂到尚德停車場洗手間清洗,離開時遇上一群警員,警員當時表現驚恐。及後警員指他干犯非法集結罪,他自忖「我一個人,點樣非法集結」,但指警員為求發洩不斷追打他,他亦不斷後退,最終被警員拘捕,並以襲警罪名起訴他。
謝指訴訟造成很大心理壓力,「俾人打反而俾人告,真係好唔公平」。他自言人生經驗豐富,對官司充滿信心,不過妻子很擔心他,不准他出夜街,變相宵禁,直至昨日終獲撤銷控罪。他感謝法庭還他一個公道,又稱會跟律師商量,不排除循民事途徑向警方索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