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正審議一項草案,禁止非親屬間的私人領養。草案一旦通過,任何人參與安排這種領養,即屬犯罪;所有非親屬領養,必須經社會福利署安排,對此,我不期然大有反感。
我小時候村裏最大的雜貨店老闆姓譚,一天,譚家雜貨店熱鬧非凡,原來譚老闆帶了自己新領養的兒子回店,聽說孩子玉雪可愛,眾人都爭先恐後,簇擁着到店裏道賀,看一看新領養兒。我跟着大人,後來就看到這個孩子。
記得他已有五、六歲了,穿着特地縫製的一套小西裝,白襯衣,結着深紅的領花,皮鞋黑漆光亮,果然粉裝玉琢一樣。他只羞澀地微笑着,不敢說話,譚老闆夫婦掩不住疼愛之情,笑容燦爛。我後來搬家之後沒有再見他們一家三口了,但是那日的喜慶情景,一直深深烙在我的腦海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