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港獨?】內地推《反間諜法》 列明分裂屬危害國家行為

蘋果日報 2017/12/06 21:41

港獨針對反間諜法分裂破壞統一

國務院今公佈《反間諜法》實施細則,列明「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等,屬間諜行為外的危害國家安全行為,即日生效。內地的網民不斷的叫囂:「把香港那些渣渣抓起來坐牢。台獨也準備坐牢吧!」
習近平2013年上台後,2014年推出《反間諜法》,當中第39條提及「間諜行為以外的其他危害國家安全行為」,但並未定義何種作為或行動屬危害國家安全行為。國務院推出《反間諜法》實施細則,明確8項「以外」行為即屬危害國安,當中包括組織、策劃、實施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的;捏造、歪曲事實,發表、散佈危害國安的文字或資訊;利用宗教、邪教進行危害國安活動及製造民族糾紛,煽動民族分裂,危害國家安全等。細則在公布日即昨日起實施。
《反間諜法》同時亦增加針對沒中國國籍的境外人士,指一旦境外人士違反規定,擅自會見境內有危害國家安全行為或有重大嫌疑的人士,可受罰處。境外人士一經查明違反《反間諜法》,國安部門有權將他驅逐出境,10年內不得入境。
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