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英皇教育中心有限公司表示呈堂合約「完全都未見過」,前主席曾先生曾經口頭表示有人造假,但他未落口供。英皇教育又指,甄離職時拿走了真合約,公司於8月收到勞工處通知,始知甄入稟追款,公司隨後在9月報警投訴甄涉偽造文件。甄回應指警方未聯絡他。
審裁官陳大為指,本案合約真偽非常重要,為免甄在民事審訊中透露任何不利證供,決定將案無限期押後,待刑事調查有結果後再排期聆訊。甄於去年5月1日上班,同年9月30日離職,他追討的項目包括去年8月1日至9月30日的欠薪、有薪假期、房屋津貼及年終獎金。
案件編號:LBTC2960/16
■記者歐陽聯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