擲物堵鐵路案 辯方質疑沒記錄被告對話內容 警:佢冇答我咪冇寫低
擲物堵鐵路有意圖地將物品放在或擲於鐵路上
網民去年11月發起「黎明行動」,圖堵塞交通兼發起三罷,東鐵線大埔段路軌被人投擲竹枝,事後有7人被控有意圖地將物品放在或擲於鐵路上等罪,其中四人否認控罪,案件今於粉嶺裁判法院續審。其中有份追截案中被告地盤工的警員指,被告被捕後沒有回應提問。辯方質疑警員未有將對話記錄下來,警員謂:「佢冇答,所以我咪冇寫低。」
四名被告依次為王姓女生(17歲)、何頌玹(23歲)、郭力豪(27歲)及呂駿豪(21歲),他們被指於去年11月11日在大埔公路元州仔段一條天橋上,將竹枝放在或投擲在港鐵東鐵線鐵路上,被控「意圖危害乘客等的安全而在鐵路上放置物品」罪。呂另被控同日在大埔廣福邨行人天橋管有攻擊性武器,即一把鎚、一把萬用刀、兩把鉗及一個螺絲批。
案中負責拘捕呂姓地盤工的警員X供稱,調查期間曾向呂查問工作地址,惟呂未有回應,又指曾向呂查問為何星期日要開工、現場位置與其居所方向不脗合等問題。
惟辯方發現有關對話從未於口供內記錄下來,警員同意,但指「佢冇答,所以我咪冇寫低」。辯方指呂被截獲時,曾向警員大叫「冷靜,我一個人,冇非法集結,冇破壞任何嘢」,又指現場有警員用腳跪向呂的背部並大叫「趴X低」,警員全部否認。
主控傳召最後一名證人後稱「控方案情暫時完結」,語畢隨即被裁判官黃國輝大聲喝斥:「你解釋下咩叫暫時吖,你唔係layman嚟㗎,你專業啲啦,主控。唔通一陣你又話未完咁呀?」主控於是以英文謂「close my case」,黃官即稱:「哦,原來識英文,但中文唔好。」場面尷尬。
黃官裁定案件表證成立,案件押後至下星期一續審,所有被告繼續保釋候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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