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酷刑聲請者免遣返

蘋果日報 2015/01/30 00:00


【本報訊】「酷刑聲請」是香港一種政治庇護方式,聲請者聲稱在其國家遭受迫害或酷刑,要求港府庇護。去年三月,港府將「政治庇護」、「酷刑聲請」及「不人道處遇」等合併為統一審核機制,名為「免遣返聲請」,但截至去年十一月就累積約九千五百八十宗聲請個案未審理。
香港是國際《禁止酷刑公約》締結地區之一,基於人道理由,會容許聲稱遭酷刑對待的人士在港暫時棲身。「免遣返聲請」由入境事務處負責審批,雖然持行街紙等候審核的聲請人士不可在港工作,但過去他們違法工作,甚至進行犯罪活動的情況屢見不鮮。
灣仔區區議員黃楚峰直指灣仔區較少發生類似今次的大型販毒案,對案件更涉及非洲人士藉「酷刑聲請」留港並持行街紙販毒,深表驚訝,他促請警方及入境處加強打擊。
■記者黎國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