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興善翌年被控謀殺,同年十二月一審判處死刑。當年法院的《刑事判決書》稱,被告與石小榮在他家姦宿後,發現丟失現金,滕懷疑是石偷了錢,於是把她殺死棄屍。滕家的長子滕興本說:「我們全家人一直都堅信他不會殺人。」馬蘭村的村民、幹部聯署申訴狀,強烈要求「槍下留人」,但滕興善還是在八九年一月被槍決,臨死前還在刑場上喊冤。
但被指已遇害的石小榮,原來當年是被人拐賣到山東嫁給農民。石小榮在九三年返回貴州老家,後再婚,年前因販毒被送往勞動教養所。滕興善的三哥滕興和稱,其實早在十年前已打聽得知石小榮還在人世:「但我們家太窮,沒有錢就不敢申訴。」滕興善的子女最近才委託法律代理人,向湖南省高級法院提出申訴,要求「宣判滕興善無罪,並恢復名譽」。
湖南《今日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