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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體訴訟保障投資者

蘋果日報 2015/02/10 00:00


【話你知】
美國之所以容許阿里巴巴以不平等的合夥人制度上市,全因當地有集體訴訟機制保障投資者。基本上,在律師定下的集體訴訟期(class period)內,因投資相關股份而有損失的投資者皆可參與訴訟,且訴訟費用會由律師行支付,待勝訴後與投資者分享賠償金。
所謂集體訴訟制,即多名人士針對同一名被告提訟,若申索的是相近過失,可一併裁決,如今次一班阿里的小股東以集體方式向阿里提訟並追討賠償。美國羅森律師事務所指,投資者只要集體訴訟期間,於該股票的投資有損失,即可參與賠償分配,且不受地區限制,即全世界的美股投資者,都受到美國證券法的保護。此外,投資者可以賣掉股票但繼續保留獲賠的權利,不需因參加訴訟而繼續持有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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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不成功不收費」
至於高昂的訴訟成本及費用,一般先由代理集體訴訟的律師支付,代表律師只有在成功得到賠償後才能得到報酬,屆時律師將向法庭申請報銷墊付的費用和律師費,因此,理論上是「不成功不收費」。香港與美國均是「普通法」法制,法律改革委員會於六年前就諮詢採納集體訴訟,律政司亦有研究相關建議,至今未有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