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師爭樓案】女大狀致函法官致重審 學者:有妨礙司法公正之嫌

蘋果日報 2019/03/05 20:44

張達明妨礙司法公正大律師法政匯思退休牧師諸聖堂曾繼才黎驍敏

聖公會諸聖座堂退休牧師曾繼才遭年邁女教友追討物業案,審訊原本正於高等法院進行,並已接近尾聲,詎料份屬教會高層兼與主審法官林定國相識的女大狀曾昭珍橫生枝節,電郵法庭力撐牧師為人,更指聆訊影響教會及牧師聲譽,認為涉案各人需要的是諒解而非公義。最終法官為求公正,無奈決定避席換官並擇日重審。香港大學法律學系教授張達明表示,女大狀此舉或有妨礙司法公正之嫌。
張達明接受查詢時指出,女大狀於審訊期間私下寫信給主審法官,做法並不恰當,尤其是女大狀並沒有將信件副本預先交給原告及被告雙方,而只是單方面交給法官。而且,女大狀與主審法官屬同一事務所,私底下認識,更加不應就本案有任何來往。
至於此舉是否有妨礙司法公正的嫌疑,張表示有此可能。張直言,女大狀的做法等於「明知單案審緊,仲走去私下同法官講,呢個牧師好好人呀等等,咁樣做其實好有問題」。張亦認同法官避席的做法,「如果我係法官我都會咁做,穩陣起見,都係避嫌比較好」。
大律師公會應主動了解事件
大律師兼法政匯思召集人李安然則指,對法庭最重要的,當屬審訊是否公平。林官主動表示收到電郵,做法合適,相反涉事女大狀的做法則「一定不理想」,認為大律師公會應主動了解事件。
李又指,相信林官的專業,不會受到電郵影響,「但問題係觀感問題」,女大狀此舉會令公眾產生偏袒之感。若林官最終判被告勝訴,事後才發現收過有關電郵,「(女大狀)咁就係陷法庭於不義」。
李續指,案件要換官重審,嚴重拖延案件審訊期,因法庭及法官已一早排好不少案件有待審理,而雙方律師亦未必有時間,三方時間要配合,才能重新開審,「冇得插隊,係耗用法庭好多時間」。
本身是大律師的公民黨立法會議員楊岳橋亦認同林官做法恰當。他指,女大狀作為「行家」,「一般大家都知道條線喺邊度」,即使林官只是暫委法官,涉事女大狀亦不應與他談論案件,「條線就係,當個官審緊單案就唔會講,係common sense嚟,以免影響到佢(法官)」。
記者 廖希呈 李詠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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