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香港理工大學二年級女生為省10元入場費,使用兄長舊記者證於今年元旦圖免費進入沙田馬場,被護衞員揭發報警,涉案女生昨在沙田裁判法院承認一項以欺騙手段逃避法律責任罪名,裁判官祁士偉接受被告為一時判斷錯誤,輕判罰款1,000元。
被告孫采芝,20歲,律師求情稱,涉案記者證屬被告兄長孫維駿所有,他替一間澳洲公司當兼職攝影記者,專門拍攝馬匹相片,以供其他報章使用。被告於去年底因經濟問題,透過兄長向該公司覓得兼職賺外快,但公司沒有替她辦理記者證件,被告因一時貪方便及為省錢,取去兄長的記者證而犯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