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籌措財源,國民黨中常會2017年起實施黨公職人員募款責任制,但繳交始終不理想,去年縣市公職分攤金繳交,包含台中、高雄兩個藍營首長執政的直轄市,有九縣市掛零。
有中常委認為黨公職分攤金無法落實,主要是誘因與罰則不足。國民黨新黨魁江啟臣擬在今年7、8月間,把解決這個多年的問題,交全國代表大會討論,未來對逾期未完成募款責任者將停止黨權,責任額完成後才恢復。
國民黨現行黨公職募款責任額度規定,黨主席每年為1,000萬(約250萬港元)、副主席200萬(約50萬港元)、中常委50萬(約12萬港元)、立委30萬(約7.6萬港元),直轄市長200萬(約50萬港元),本島與外島縣市長分別60萬(約15萬港元)與30萬(約7.6萬港元),縣市議員、鄉鎮市長五萬(約1.2萬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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