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羅先生投訴,04年時加入某保險公司時,遭人誤導,至離職時被追討已領用的財政資助。他說:「個上司講明呢筆每月一萬元嘅資助,平時會喺我啲佣金度扣,離職時只要我唔係做番呢行,尾數公司都唔會追。點知我保險嘅業績一路都唔係咁理想,到今年初終於轉行做售貨員,但4月時,舊公司就突然話要收番我三萬蚊資助金。」
突然追討資助金,令羅先生財政陷入困境。他說:「我邊有能力一次過還咁大筆錢,最終要逐個月攤還。」
宏利人壽保險回覆本報查詢,指羅先生僅為公司旗下代理人,並非僱員,並無薪金。該筆欠款按協議為財政資助,須從代理的佣金收入中扣除,如一旦終止合約,代理人即須歸還欠款餘額。至於羅先生所投訴的經理,則否認曾表示合約終止後,不用償還欠款。
檔案編號:052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