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竊案沒控被告處理贓物 官:依家啲幫辦做嘢咁乸西

蘋果日報 2018/06/16 13:17


地盤工人涉爆竊所住工廈的士多房,偷走百多張黑膠唱片等物品,再將失物轉售給「收買佬」。工人因爆竊罪被警方拘控,今解屯門法院再訊,主任裁判官練錦鴻認為可加控工人處理贓物罪,但案件主管沒有跟進,質疑「依家啲幫辦做嘢咁乸西嘅」。
案件本周四(14日)首次提訊,控方申請押後至今,以待警方進行認人手續,被告蔡富承(28歲)須還柙警方看管。他涉於本月9至11日期間爆竊屯門建發街開泰工廠大廈其中一層的士多房,偷去一本英國護照、3封信、一張相、11本相簿、175張黑膠唱片、7隻鐳射唱碟及手推車等物件,他亦報住同一幢工廠大廈。
控方今早指出,「收買佬」在認人手續認出被告,警方需時繼續調查,申請押後至8月10日再訊。
主任裁判官練錦鴻認為可加控被告處理贓物罪,但案件主答沒有跟進,質疑「依家啲幫辦做嘢咁乸西嘅」,控方表示會向案件主管反映練官的意見。
辯方為被告申請保釋,但被練官拒絕,案件押後至8月10日再訊,被告須還柙監房候訊。
案件編號:TMCC 1450/18
記者戴國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