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總統陳水扁會否因為其家人和總統府官員的連串醜聞下台呢?雖然民進黨仍然辯稱,迄今尚未發現任何顯示陳水扁本人涉及弊案的證據,藍營發動罷免案只是為了「奪權」,但是放眼香港和其他地區,不少涉嫌身陷利益衝突的國家元首、政府首腦或高官,儘管在法律意義上毋須負責,但最後在民意壓力下仍然引咎請辭。
香港特區財政司長梁錦松,2003年3月被傳媒揭發在宣布加稅前偷步買車,涉嫌避稅19萬港元,導致民望大幅下滑,在「7.1」大遊行兩周後黯然下台。廉政公署事後立案調查,但律政司經過五個月研究,指沒有足夠證據證明梁錦松是「故意及蓄意」避稅,決定不作起訴。
而泰國前總理他信被國內反對派指控,其家人今年初將家族持有的泰國最大電信企業西那瓦集團(Shin)49.6%股份出售給新加坡的企業,進賬19億美元,有涉及內幕控制、貪污濫權和逃稅之嫌。雖然泰國法院裁決交易合法,但在反對派連續兩個月發起大規模抗議運動後,他信在四月初辭職,以化解國內政治危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