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打電話訂座的一刻起,我已經感覺不妥,從前若訂七點或七點半也好,接線生總會問:「八點半交枱有冇問題?」我以為這次不過是忘了吩咐,又或者以為香港人奉旨體諒租金貴,餐廳須翻枱才能生存,八點半還枱已是約定俗成。我多口問句:「八點半還枱?」對方居然說:「唔使,你鍾意坐到幾時都得。」原來一切都是由一煲Bouillabaisse開始。
我和小學同學Rebecca每月總會相約一次晚飯,長期獨身的她獨居薄扶林,兩三年前這條西環小街只有一間像樣的法式小店,自那時起我倆就視之為飯堂。我們曾碰到李兆基及唐英年光顧這間晚餐每人才不過四、五百元的小店,我暫且叫這店做A店。A店初開業時,我們六點半就搖着一杯Dom,飲飽食醉待餐廳打烊才離開。後來這條街多開了新餐館,食客也越來越多,每間餐廳都開始分兩個晚飯時段,第一輪八點半還枱,第二輪八點半開始。其中一間新開的餐廳B店,跟A店相差幾個舖位,餐單、食物,甚至餐具都跟A店有八成相似,尤其是我們最喜歡的招牌菜海鮮湯Bouillabaisse,味道與賣相幾乎一模一樣,讓人以為兩家餐廳有血緣關係。
我光顧哪一家也沒有所謂,不過Rebecca卻愛上B店獨有的bananacrumble,所以我們習慣若B店滿座才去A店。甫坐下,Rebecca就跟經理說:「你哋間新店都好好生意喎。」經理面有難色地說:「人人都咁以為,其實我哋除咗係競爭對手,就冇其他關係。」傳聞B店的幕後老闆是電影大亨的孫女婿,當初幾乎每星期都帶着一班廚子光顧A店,吃透餐牌上所有食物,半年後就在A店附近開設B店。創業者在起步時抄襲成功的模式並沒有錯,但隔幾個舖位開店,由熟客變對手又似乎太狠。Rebecca用她冷靜的口脗說:「做生意唔狠唔得。」一家餐廳極大部份的利潤皆來自corkagefee,但B店孫女婿一招freecorkage,幾乎把整條街的客人都搶過去,全街的店舖不得不立即跟風freecorkage,還得取消分兩個晚飯時段的政策才留得住客人。
同一個故事聽在不同人的耳中,會得出不同效果。於跨國公司當legalconsultant、所有事情都以法理、證據、程序為依歸的Rebecca第一時間說:「消費者果然係市場競爭下的得益者,我哋真係要多謝阿孫女婿。」我就不斷告訴自己,正宗版本是法國普羅旺斯漁夫用賣剩的漁穫所做的湯,簡而言之就是雜魚湯,其實沒甚麼烹飪技術可言,不存在抄襲與否,只須材料新鮮就能煮得出;一間餐廳的成功,決不會簡單到抄了人家幾道菜就成,但我一生人沒大志又感情用事,偶像是良心文豪雨果,一聽到這樣的情節,就禁不住將「逼人埋牆角」的惡霸形象跟B店的孫女婿劃上等號。坐在A店看着面前這個香港版本的Bouillabaisse,LeCreuset煲裏擠滿蝦、蟹、蜆和龍蝦,集各家之鮮才熬出那麼一點橘紅的精華,鮮美之餘卻啖出辛酸。
兩家都賣Bouillabaisse,一煲是罪,一煲是淚。
Rebecca堅持B店無罪,她說商場之上沒有忠奸,只有成功和失敗,你死好過我亡是常識吧!而作為消費者,當然選擇好吃又便宜的那間,「鋤強扶弱只會出現於雨果的小說裏。」Rebecca邊啖着大蝦邊說。小學同學說話最老實,我明白,在雞蛋與高牆之間,總要有人願意站在雞蛋那邊。我未必時刻拿得出這份勇氣,但此刻在餐桌之上,我敢。我個人正式宣佈,從此以後不光顧B店,B店的Bouillabaisse有罪,罪在無情。
作者:MannaM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