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樊澤華及任煒雄昨以離島區足球會成員身份興訟,被告為林偉強及林所代表的其他離島區議會成員。入稟狀指,林偉強於今年6月14日至19日間,三次代表離島區議會簽發文件,並送交足總,內容訛稱離島區議會一致通過,終止授權離島區足球會,代表離島區議會任足總的成員,並改由林當主席的離島區體育會作取代,藉以剝奪離島區足球會於今年6月25日在足總年會中的投票權,確保林於足總投票中的控制權。
足總年會每隔兩年舉辦一次,足總屬下甲、乙、丙組共有56個屬會,每個屬會有兩票,主席及會長各一票,合共114票選出新一屆的主席及董事局8名成員。
足總總幹事林俊英回應,6月25日足總周年仝人選舉會按既定程序如常舉行,至於屬會內部問題,足總不會參與。
原告樊澤華為本港執業律師,而花名「小雄」的任煒雄,曾獲選本港最佳門將,他於80至90年代,效力本地班霸南華,六次奪聯賽錦標,任曾在電影《脂粉雙雄》中擔當第三男主角,近年積極在離島區推廣青少年足球活動。
案件編號:HCA131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