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頭協議 月租二千 共欠11萬
賭王遇兩租霸入稟追債

蘋果日報 2003/07/20 08:00


涉案物業是巴域街五十七號的五樓全層及巴域街五十九號的八樓全層,兩大廈是相連物業,共用一條樓梯出入。
記者昨日走訪現場,發現涉案單位早已人去樓空,何鴻燊任主席的信德集團旗下的信德地產有限公司,更在八樓單位的門外張貼通告,指租客拖欠租金,若不盡快交租,便會採取法律行動追租及收樓。

信德派人收租
而根據八樓一名男租客所稱,何鴻燊是兩幢大廈五、七及八樓共六個單位的「包租公」,每個單位面積約六百呎,再分拆房間出租,他是其中一名租客,信德地產每月派人上門收租。
根據何鴻燊的兩份入稟狀,該兩單位分別間了六間房及十一間房出租,本案被告蕭景宗(譯音)及周錦泉,均與何鴻燊有口頭協議;蕭自○一年一月開始,租住四字樓六號房,月租一千元;周自九八年七月,租住七字樓一至三號房,月租二千三百零四元,為期兩年。
不過,蕭、周二人分別於○二年一月及○○年二月開始欠租,蕭欠租十九個月,涉款一萬九千元,周欠租四十二個月,涉款九萬六千七百六十八元。何鴻燊幾經要求,二人仍不付款,遂入稟收樓,並追討欠租及交吉前的租金收益。

61年20萬買入
八十一歲的何鴻燊身為澳門賭王,但按土地註冊處紀錄,本案物業是何鴻燊於六一年以二十萬元購下,只因何鴻燊當時在本港投資房地產。
事緣何鴻燊於四七年在澳門搞煉油廠,但遭當地勢力人士妒忌,惟有返港暫避,他發覺投資本港房地產有利可圖,遂於五三年開設建築公司,終成千萬富豪,六一年他與霍英東等人投得澳門賭場牌照,奠定賭王地位。而他購買本案物業時,與第一任太太黎婉華,住港島干德道。
案件編號:DCCJ4264&4265/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