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四名持雙程證的內地人組成祈福黨,向一名76歲婆婆訛稱其子會遇上致命車禍,若她不想「冇仔送終」,就要交出一條金鏈祈福,幸得休班的東九龍總區防止罪案組(黃大仙)主管即場踢爆騙局,並拘捕四名騙徒,四人早前在區域法院被裁定一項串謀詐騙罪成,鑑於祈福黨騙案有上升趨勢,法官將刑期加五成,判監禁54至63個月。
四名被告為鄭游文、楊梅英、陳小麗、賴惠英,年齡34至48歲。區域法院法官陳廣池判刑時指,被告利用心理騙術,向思想簡單、年紀老邁的婆婆下手,雖然她沒有金錢損失,但被嚇會「無仔送終」。
警方指出,街頭騙案數字由03年的567宗,下降至06年218宗,但祈福黨騙案所佔比例,卻由46%上升至50%,去年涉及財物損失逾1400萬元。法官指街頭騙案猖獗,當中祈福黨案有持續趨勢,故接受控方申請,根據《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將被告刑期提升五成,又因陳小麗有同類案底,故判囚63個月,其餘各囚54個月。